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经济类>拍卖>拍卖方式>查看 登录注册

拍卖方式详解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拍卖前,拍卖人必须对拍卖方式进行声明,以免产生纠纷。



目前常用方式主要为三种,为规范,三种方式的表述方式做统一格式如下:



1本物品采用递加限时拍卖:



起拍价: 元(若不设则为无底价起拍)



一口价: 元(可不设)



递加幅度: 元(必须填写)



终止时间: (终止时间出价有效,超过无效)



声 明:若买家违约,本人有权决定是否按由高至低顺序联系其余买家。



2本物品采用递加不限时拍卖:



起拍价: 元(若不设则为无底价起拍)



一口价: 元(可不设)



递加幅度: 元(必须填写)



结束时间:最后一名买家出价后,超过**小时无人应价,则落槌。



声 明:若买家违约,本人有权决定是否按由高至低顺序联系其余买家。



3本物品采用递减方式拍卖:


第 1 页

起拍价: (必须设)



递减幅度: (不设限,建议不规定幅度,由卖家自由掌握)



结束时间: (不设限)



声 明:本人有权随时递减,并自由把握递减幅度,并有权在无人应价情况下随时宣布流拍。



以上表述方式,仅供参考,可复制到拍卖帖顶层并修改


第 2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6.7

已有3人评价

浏览:2277次下载:6

发布时间:201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