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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4年后女子起诉欲分前夫房屋 无证据被法院驳回

此文章帮助了67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4年后女子起诉前夫,欲分割房屋

1998年,丰女士与秦先生登记结婚,婚后生育2个女儿。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8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就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担均作出处分,并明确约定无共同财产分割争议。离婚4年后,丰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林庄村共同建造的楼房。

未提供证据证明 法院驳回诉请

法院查明,诉争楼房系2007年建造,当时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庭审中,丰女士未提供证据证明建造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秦先生在离婚过程中存在欺诈等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诉争的楼房没有进行合法的物权登记,丰女士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争议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不能排除该房产还有其他共有人,故丰女士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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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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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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