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流程和材料

商标所有者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热门商标复审流程和材料咨询

什么叫驳回商标复审,提起驳回商标复审的条件有哪些?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驳回商标复审的这类问题。驳回商标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对于被驳回的商标, 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对于提起驳回复审程序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除了上述问题,如果其他方面您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

不服驳回商标复审的决定,有哪些救济途径?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不服驳回商标复审有哪些救济途径”这个问题。

一、我国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等作出的决定不再是终局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由于这类诉讼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因此属于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原告就被告”的诉讼管辖原则,由于商标评审委员会位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域管辖范围,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同一商标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其他行政案件,由行政审判庭审理。

因此,结合以上几点,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你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实践中,当事人仅仅依靠自己的能力和行政机关打行政诉讼很难,取证困难,因此,你可以委托我替你处理这个案子,详细内容你可以打我电话,我们面谈。

热门商标复审流程和材料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