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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丈夫服毒自杀,妻子是否丧失继承权?

此文章帮助了409人  作者:镇江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回顾:夫妻吵架丈夫服毒自杀

李某和王某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之间一直吵吵闹闹。今年4月份,王某在一次吵架后气不过,喝农药自杀。李某在料理完丈夫的丧事后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李某是否有资格继承王某的遗产,李某和王某的父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李某遂起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妻子是否丧失继承权

第一种意见,王某自杀系因与李某矛盾所致,王某的死亡李某有直接责任,因此李某丧失了继承权,其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第二种意见,王某自杀身亡并非是李某故意所致,李某的行为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因此李某有资格继承王某的遗产。

律师说法: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

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本案中被继承人王某因夫妻矛盾自杀身亡,其死亡与李某虽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夫妻矛盾导致一方自杀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王某自杀亦非李某主观上所能预见。因此李某并未丧失继承权,其仍有资格继承王某的遗产。

镇江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现实中经常忽略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对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情况。此情形下,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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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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