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二、如何选择保险公司
最好选择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投保,因为如果发生大面积的灾害事故,在众多的客户索赔面前,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将能从容应付,以其足够的实力为客户多挽回一些损失;而实力较弱的保险公司难免此时显得犹豫推托。除此之外,您还必须衡量其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主要是看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能否以最快`最合理及最热情的理赔服务来回报平日关照他们的客户。
您可以从报刊杂志及公司的宣传品来了解他们的资本金、准备金及公司的资金动用情况。一般地说,,资本金越多,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越强,偿付能力越高;同样,准备金提取得越多,资金运营地越好,偿付能力就越强。其次,您还要考虑保险公司的总保险费收入、营业网络、保险单数目、员工人数和过去业务实绩等。特别要注意在公司的历史上,有没有发生过难以偿付保险金的事件。
接下来,您还要注意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种类。您购买的是保险产品,因此选择良好的产品是获取成功保障的重点。优良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应具备下列条件:
首先是种类齐全,是您能按需要获得不同的保障;
二是灵活性高,在保险期间`保险费交纳、赔款给付、优惠条款等方面,可为您提供最大便利;
三是竞争力强,这主要体现在服务方面;最后是能让您选择合适组合,更可按照您的要求度身设计独有的保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