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四天的丧偶儿媳,能否分得儿子的遗产
儿子新婚四天即去世
王女士是个医生,家中有个成年的儿子,刚领结婚证4天,夜间突发心脏病瘁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本身就是个非常悲伤的事情,然而这还没完。
最让他们伤心的是,领了结婚证四天的媳妇,已经急不可耐的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已故丈夫的遗产,最主要的财产就是他们婚前为儿子全款购买的婚房,房产证登记在儿子名下。媳妇要求分割房产,对他们老两口来说,用雪上加霜,心口上撒盐这些残忍的词,也形容不了他们的此刻心中的痛,这是在失子之痛上再加上了一刀。那么,儿媳要求继承遗产是否有法可依?
儿媳能否分得儿子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其儿子年轻,才新婚四天,在中国人的正常思维习惯中,儿子是不会立遗嘱或遗赠的,他们的目前的情况,一般是按法定继承。他的父母和配偶都有权继承他的财产,三人来共同平分他的所有遗产。
财产传承中有哪些风险,如何预防?
中国父母爱子心切,总是希望给子女最好的,特别又有传闻中的开征遗产税一说,凡是能给子女的,迟早总是他们的,是给晚给都是给。但风险和意外总是时时存在的,不说象熟人家的儿子英年早逝,更有不少败家子将名下财产败光,所以,父母将财产传承给子女时,应当要留一手的,要有风险防范的预案。
有人问,我们作为普通工薪阶层,财产传承中的还有风险呢?如果真有风险,如何提前预防?作为工薪阶层,每一分钱都来得更不容易,提前做好防范,才能确保你的财富传承中。
专业财富传承律师建议,一,在赠与子女有形财产时,如房产类,就让自己的子女写份遗嘱或声明,或者双方订个协议,如果子女意外身故时,该财产作为遗产只给付赠与人,不分给其他人。二是定向传承,给子女购买大额保单,受益人是父母,以后子女成人生育孩子后,受益人增加孙子女或直接变更为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