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熟人拐走,被迫与自己的亲生父母分开,与别人形成抚养关系,对于抚养自己的人有继承权。那么对于亲生父母的财产是否还有继承权呢,又具有什么样的继承权呢,法邦网为您解析。
男童被熟人拐走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一男童在16年前被熟人拐走,该熟人把男童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来看待。男童父母16年来不放弃寻找,最终找到男童。男童被找到了,男童与熟人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与其亲生父母又是怎样的关系呢,是否对亲生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呢,又享有什么样的继承权呢。
是否对其亲生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其有两种含义:
(1)客观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一、继承权的特征:
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4、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5、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
1.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2.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1)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2)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3.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四、权力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于具有法定事由继承人丧失继承被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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