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爱情是人生的永恒主题,即使经历了第一次婚姻失败后的正常人,仍然无法拒绝爱情的吸引、因为追求快乐的生活是自然人的根本需要。正像《围城》所说城内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在物质文化高度发达的今天演绎的故事之悲欢程度不断被刷新,据统计再婚后的离婚率高于初婚的60%、说明再婚的关系比初婚更难维持。究其原因众多中”彼此缺乏信任“是最主要的原因,而由此表现出来的财产经济纠纷是矛盾的主导线。有些人再婚后各打小算盘,都想维护自己的利益,经济上分毫必争,私存小金库留退路,生怕哪天对方会红杏出墙,更害怕被抛弃还被拐走自己的财产,双方就会因住房、看病、子女上学等财产问题引发冲突,导致感情再次破裂。
第一次婚姻失败在给当事人遭受沉重打击的同时应当吸取失败的教训,在第二次婚姻中应当更容易得到幸福并长久的维持,按照失败是成功之母的真理也应当如此、但为何事实却完全相反呢?对于不同的个案有不同的原因、正如托尔斯泰的名言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其实这些原因都体现在双方婚姻观的矛盾,而婚姻观又来源于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宇宙观),在婚姻关系中就体现为各自对家庭地位、子女教育、经济财产、亲朋关系地位、健康认知、未来安排等等方面的婚姻观。人们常常知道的哲学观点是物质决定意识,其实在分析三观的意义之后不得不承认是意识决定了对物质的看法、进而决定了对家庭中财产的认识处理方法,因为如果是物质决定意识那么财产丰富的家庭就应该意识一致、婚姻观一致,就不会有矛盾至少不应该双方在财产方面发生矛盾、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真正权威的专家认为是属于三观的意识决定了物质、包括物质的多少产生和灭亡,因此在婚姻观中能够体现出来的就是对物质财产的处理方法是否一致。
鉴于上面的分析,再婚前在感情尚在未发生矛盾时通过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安排形成书面意见,因为双方是再婚、那么对婚内财产的各种情形是可以预见的、对婚前财产也是确定的,只要双方的婚姻观一致就愿意形成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后财产安排、至于协议内容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也可以自行拟定。不过、因为再婚前后的家庭财产比较复杂,形成协议后还需要履行协议内容才是有保障的措施,所以将婚前财产购置人寿保险并将婚后的部分财产预购保障型人寿保险就是对协议内容落实的具体措施。如果双方友好一致地做到了这一步,当第二次婚姻出现危机时,双方可以在共同婚姻观的基础上协商化解矛盾实现感情升华、因为没有矛盾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幸福的婚姻就是在遇到矛盾时双方一致向前看、把双方的感情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各自的眼前利益;即使双方的婚姻不得不解散也不至于因财产问题导致矛盾升级而是能够友好协商相互祝福和平分手,这样虽然婚姻不复存在但双方各自心灵的成长成熟也是一大收获,而不至于婚姻的破裂是对自己人生的严重打击、双方都有信心有能力继续后面的人生道路并愉快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