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品犯罪中程序违法是什么
程序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包括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限等等。如违反法定时限实施的许可、省略、颠倒行政步骤、形式要件不足、缺少程序要求等等。 毒品犯罪中程序违法是指警方在办理毒品案件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来办理案件。例如,法律禁止以刑讯逼供的形式来获取证据,而警方这样做了,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疲劳审讯
疲劳审讯是此前各界关注的问题。有的审讯人员长时间审讯嫌疑人,不让嫌疑人睡觉,由于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方式没有被视为非法。
此次,该解释文件有望将用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认定为非法证据,并建立一个三重保障机制,防止此类行为发生:第一个是从禁止角度对每次讯问时间设限,不能超过12个小时。第二个是从保障角度要求讯问时间每天不低于连续8小时休息时间。第三重保障是明确被讯问人在讯问过程中合理的休息、饮食等方面的权利。
二、疲劳审讯是程序违法吗
此外,该解释文件还首次提及用非法拘禁、超期羁押的方式搜集被告人供述是否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例如,在尹某受贿案中,尹某称:其于2013年7月25日晚进入侦查机关指定的办案地点接受调查,至28日上午立案之时,历时约72小时,没有离开过办案地点,并一直接受办案人员“车轮战”式的调查,每天睡眠时间不足4小时。另外,25日至27日,侦查机关没有制作一份调查笔录,也未移送25日至27日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据办案人员称,此段时间,其一直在对尹某进行思想教育。基于对上述情况的判断,办案法官内心产生较强确信,在该期间侦查机关采用了“疲劳战术”对尹某进行取证。在刘晓鹏、罗永全贩卖毒品案中,刘晓鹏在侦查阶段的第三次供述成为法院审查的重点。“该份供述时间起于2012年10月28日21时7分,止于同日23时26分;讯问地点在重庆市梁平县看守所三楼。同时,提讯证记载,刘晓鹏于2012年10月26日17时被押解出看守所,于同年10月29日3时还押,持续时间为58个小时(中途没有送回关押监室),而刘晓鹏第三份供述正是形成于这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