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毒品犯罪辩护问题,拔打免费毒品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  贩卖毒品  >  运输毒品  >  什么是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的构成

什么是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的构成

此文章帮助了437人  作者: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运输毒品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

二、运输毒品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法规。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共规定了99种精神药品。在我国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联合国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

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为毒品。1987年11月和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办法中规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 安纳咖、安眠酮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以上就是什么是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的构成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期望每个人都远离毒品,我们更珍爱每个生命,所以我们全力捍卫您或您家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不蒙冤屈,不受迫害,罚当其罪,不判死刑。
如果您遇到毒品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服务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期望每个人都远离毒品,我们更珍爱每个生命,所以我们全力捍卫您或您家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不蒙冤屈,不受迫害,罚当其罪,不判死刑。
如果您遇到毒品犯罪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电话:,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推荐

汤建彬律师
汤建彬律师北京知名毒品辩护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毒品辩护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汤建彬律师成功办理过多起毒品辩护案件,是毒品辩护领域的专家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23层

北京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服务。

运输毒品相关合同

法邦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提供运输毒品罪、非法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的认定、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毒品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毒品犯罪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毒品犯罪辩护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