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退房能否要回定金
(一)开发商尚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与购房者签订了认购书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支付定金。这种情形在目前商品房市场中比较普遍,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这样的情形下,购房者退房可以要回定金吗?
我们知道,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分为订约定金和履约定金,前者以订立合同为担保对象,一方怠于进行合同谈判或者签订合同,适用定金罚则;后者以履行合同为担保对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适用定金罚则。
很显然,此种情形之定金属于订约定金,购房方只要履行了诚信谈判义务,如果因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不因归责于购房方,此情形下购房者要求解除订购协议并返还定金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购房者双方签订正式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反悔,要求“退房”的比较容易处理,直接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支付定金。
二、商品房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购房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从实践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
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虽然时有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但实际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购房者对开发商存在欺诈故意与欺诈事实举证困难所致。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字认可。
(二)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购房者要求退房的理由各有不同,有的是因为房价下跌,有的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也有的是因为房屋面积问题,无论是哪一种问题,购房者退房都是在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但是他们如果不知道退房是否能要回定金以及商品房退房的条件,那他们盲目的退房反而会给开发商制造了营利的机会。所以为了减少自己不必要的损失,在退房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也可请专业律师帮忙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