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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发生购房合同纠纷如何索赔

此文章帮助了278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购房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解决相关事宜争议的方法。

二、发生购房合同纠纷如何索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都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但在实际生活中常常有些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协议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他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购房者可以请专业律师协助解决购房合同纠纷,以免到时候发生冲突。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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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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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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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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