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南京房产律师  >  二手房  >  二手房买卖  >  如何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如何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52人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

二手房买卖一般都通过中介,签订的是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法律知识不足,对格式条款中三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状况认识不清,致很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发生纠纷时自己的权利得不得有效维护。这里就二手房买卖签订合同应注意点问题说几点。

1、 二手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房、职工集资建房、小产权房。注意出商品房之外,其他的二手房或者不允许买卖,或者对买卖设置了各种限制如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在购买时应注意。这里谈一下商品房二手房的买卖。

2、 房屋产权状况。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和产权有争议的房屋不宜购买。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签订买卖合同的,合同有效,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

房屋产权人以登记为准,实践中因为产权发生纠纷最常见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以一人名义出售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的,房价上涨以后,其配偶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没有过户,涉及到法院、房管局,牵涉很多精力。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如果房屋属于其他共同共有,要求共有人共同签字或者由其他共有人的授权委托书。

3、 要查明房屋没有抵押、查封、被保全等情况。

可到房管局进行查询。如果房产有以上情况,建议不要购买。另外要明确房屋是否划入拆迁范围,如果属于拆迁范围,则不能过户。出卖人应将抵押事实与涉及拆迁事实明确告知买受人,没有告知的,要承担相应责任。涉及抵押贷款的房子可以交易,但禁止过户。需要原产权人先还清贷款或者转按揭,解除抵押,才允许过户。

对房屋所有权属有疑问的,可以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直接到颁发该证书的区县房管部门核实该房屋是否权属受限,能否过户交易。

二、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主要是在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有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又将房屋出卖,因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非因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2、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

(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

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开发商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

4、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二手房购房也需要签订购房合同,但很多购房者对此并不知情,他们往往口头完成二手房买卖。其实如果不签订购房合同会有很大的风险,发生纠纷后将无法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购房者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看看如果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哪些情形会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效,如果二手房合同无效又该如何处理,当然也可以请律师帮忙拟定二手房合同。

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在我国认可的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被很多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二手房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在我国认可的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被很多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南京房产律师推荐

李荟玢律师
李荟玢律师知名房产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李荟玢律师代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无锡市钟书路国金中心30楼

二手房买卖相关咨询

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二手房买卖相关合同

二手房买卖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二手房交易流程、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卖二手房注意事项、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二手房交易税费、二手房买卖纠纷等二手房买卖中的相关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