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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购房合同无效如何赔偿

此文章帮助了416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虽然法律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所规定,但是却无法保证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果发现购房合同无效要如何赔偿,这样的问题想必购房者很关心,我们会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讲述下。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买受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法院申请确认该合同无效,并要求房产公司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赔偿损失。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确认该合同无效或撤销该合同,并要求房产公司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赔偿损失。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子的事实,买受人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确认该合同无效或撤销该合同,并要求房产公司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赔偿损失。

上述三种情形,买受人还可同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购房合同无效如何赔偿

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错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损失仅指直接损失,对于造成的间接损失(即如果合同有效并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必将获取的各种机会和利益)是不包括在赔偿范围内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就可以较好的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即使将来发生纠纷也可以以此为主要的证据,可是该合同也会有无效的情形,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如果不小心签订了无效的合同怎么办,购房合同无效又要如何索赔,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如果不自己弄清楚,很有可能签订无效的合同且拿不到赔偿,那么最好先问问律师看看哪些合同是无效的以及如何索赔,当然为了避免签订无效的购房合同也可以请律师陪同签订合同。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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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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