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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购买预售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72人  作者:长沙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购买预售商品房

1、应了解开发商的土地来源是否依法取得。可了解开发商所在开发的楼盘是否持有国土(房产)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合同》或批准用地或合作开发的文件。同时,了解批准的土地用途与开发实际用途是否一致,开发商是否持有《非农建设用地许可证》以及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依据。

2、应注意开发商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应注意了解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以及社会信誉。

4、应注意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到所在地的土地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手续,签订购房合同须使用国地房产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预售契约》或《商品房买卖契约》。

5、应注意及时索取购房的凭据。支付购房款时,属分期付的,应索取开发商盖章的正式收据;购房款已结清的,应索取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属开发商代收代汇的收费,也应索取正式收据。不论是购房款还是代收的收费,均应在购房契约中详尽记载,以确保买方卖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应注意及时办理购房登记确认手续。签订购房正式契约后30天内,购房者应督促开发商办理购房登记确认手续。买卖双方持《商品房预售契约》或《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向所在地的土地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登记确认手续,经确认的预售商品房购销行为,受合法的保护。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注意什么

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屋交付条件做了基本规定,但关于水、电、气、通信等附属设施的可开通时间等示范文本没有明确,关于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交付也独立于房屋交付,对此有特殊要求的购房人需通过补充约定等形式,将相关条件纳入房屋交付条件中,才能在发生预期之外的情况时得到相应的法律救济。

开发商为规避违约责任,会在合同中设置延迟免责条款。把诸多非免责事由作为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正当理由。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

要想购买预售房,购房者就应当知道如何购房预售商品房。购买预售房要签订合同,当事人最好了解一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注意什么。在商品房预售中,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往往要先签订一份房屋预售认购书,由购房人向售房人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每个环节都涉及购房者的切身利益,购房者最好就预售房的相关问题咨询一下律师,避免发生纠纷。

长沙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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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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