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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租房应注意什么,承租人如何避免房屋租金纠纷?

此文章帮助了34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承租人租房应注意什么

首先,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应当对出租人的资格有一个全面了解。其中,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必须经过承租人以及同住人的一致同意,产权房屋的出租必须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

其次,租赁房屋权利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租赁房屋的抵押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存在租赁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要求出租人注明。

二、承租人如何避免房屋租金纠纷

房屋租金的交付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向出租人交付,二是通过中介转付。

但是通常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金交付均约定一定期限内由承租人交付租金。而实际情况中出租人也经常利用这样的条款,故意不催讨或者逃避接受租金,使承租人超过约定期限未交付租金,以达到解除租赁合同的目的。对此,出于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如果出现以上所说的情况,应当通过挂号信等方式保留自己交付租金但无法交付给出租人或者中介的证据,以避免由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租赁合同通常还要求承租人交付租金一定倍数的押金作为履行租赁合同以及赔偿出租人损失的保证。但是租赁合同中如果仅写押金的数额而没有说明押金的处理方式的话,由于押金本身并不具备违约责任的性质,所以对于出租人来说并没有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一旦承租人出现违约情况,如果给出租人的造成的损失并没有达到押金的数额,那么出租人就无权要求全额扣留押金。

出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而交纳承租房屋的租金则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承租人不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经出租人限期后仍不交纳的,出租人不仅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而且有权要求承租人补交房租,或者解除与承租人的合同。承租人应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按时支付租金,如果遇到纠纷,可以向房产专业律师咨询解决方式。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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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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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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