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房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如果买房人在房屋交付时发现了房屋质量问题,应当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立即修理整改。否则,一旦购房人接收了房屋,则对所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就会仅履行对房屋的质量保修义务,而不会向买房人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了。这也正是实践中开发商不顾交房条件强行向买房人交房的主要原因。对这种强行交房的行为,买房人应当坚决予以拒绝。
二、收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开发商出示该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开发商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但是,即便收房时已经查验了《竣工验收备案表》,购房人入住后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仍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的理由。如果购房人认为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购房人要注意区分一般质量问题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所谓房屋主体结构是指在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如承重的梁、柱、墙、地板等。主体结构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才能承重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正是由于主体结构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能。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将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的质量作为政府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而质量监督的重点。此外,购房人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鉴定结果不构成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但存在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购房人仍有权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购房人还可以请律师帮帮忙,律师们熟知专业的法律知识,并且有实践经验,能更好地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