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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有什么风险,如何防范

此文章帮助了1835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有什么风险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有哪些风险呢?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租赁方式合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仅限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情况。其他的租赁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因合同无效可能导致的结果是:

1、对于“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对于未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出让、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和个人,一旦《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在无效合同的基础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完全没有合法保障的,其上兴建的厂房也会因认定为违章建筑而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二、如何防范土地租赁合同的风险

面对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对于需要取得集体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而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规则,可以考虑从以下途径规避法律风险:

1、通过股转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这种方式对于仅仅需要解决用地问题的企业,会面临解决整个企业的行业转化、债权债务重组等一系列其他问题,对于需要取得大面积土地用于长久生产经营,并需要兴建大批厂房的企业,建议从源头开始规范拿地方式,以避免合同无效导致的更为严重的经营损失。

2、通过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上已有的房屋达到取得生产经营场地的需要。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是我国土地法律政策的一项原则。如果法律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的租赁,但法律并未限制农村房屋的租赁。这是可以利用的一个基本原则。

虽然这种方式相对于前一种而言,取得生产经营场地的方式较为简单,也容易操作,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条件是,已有的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是通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取得的。

看了上文,您知道如何来防范土地租赁合同的风险了吗?在土地租赁时,要特别留心,因为土地租赁不同于房屋租赁,在土地上可以从事农作物的种植或者建筑物的建设,而这些在土地租赁合同上就需要写清楚,现实中,有很多负责人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是法律所禁止的。那么,农民的损失该由谁来赔?赔多少?这些您都了解吗?如果您对土地租赁合同风险的防范,有什么不理解的,请您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律师会给您详细地阐述,并帮您解决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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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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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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