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合伙买房
市民张小姐在2014年年底与男朋友合买了一套二手房准备结婚,但过年后两人关系出现问题,终于以分手告终。本来也算是好聚好散,可刚刚买下办完证的那套房子就成了烫手山芋,不知该如何解决。张小姐希望净身出户,把属于自己一半产权的房子还给前男友,可有涉及到手续和费用的问题,令她很苦恼。
张小姐与前男朋友合伙买的房子由男朋友付了4成首期,但房产证上是联合署名,剩余6成贷款又是用张小姐的公积金贷的款,这样的关系令他们处理这套房子的问题变得相当复杂。
张小姐不愿意再占有那套房子,希望能够抽身离开。“本来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我也没有出钱,现在分手,直接把房子还给他就是了。”可房子还有6成贷款,用公积金贷款的形式捆绑在她身上,她没办法说走就走,每个月反而还必须乖乖的去还款。
“我现在只想找一个办法跟这套房子分开,一个人过生活。”张小姐说。
买二手房时如何约定归属
二手房买卖,如果已经“递件”(缴纳了相关税费并向房地产登记中心递交了办理过户所需合同资料,取得领取房地产权证书的回执),虽未领回房地产权证,可以退件但须经登记机构的同意。
通常,过户资料如果还在受理的窗口未移交到业务科室审批,二手房的买方与卖方共同向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可以获得准许;如果过户资料已经移交给业务科室审批或者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则可能不获准许。如果不同意“退件”,只能待领取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一次转让。而即使获得同意“退件”,双方已经缴纳的税费即使能申请退回,手续也比较麻烦,退回的时间至少在二个月以上。
如果已经完成过户手续领取了房地产权证,只能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因双方未登记结婚,房产自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合伙性质的置业行为。
现在要分手,如何处理房产及债务(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应依照双方事前的约定。没有事前的约定,只能双方商定。双方如果不能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则只能对簿公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