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产资讯  >  房屋采光设计存在缺陷,房屋采光有问题开发商是否担责

房屋采光设计存在缺陷,房屋采光有问题开发商是否担责

此文章帮助了43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房屋采光设计存在缺陷

2013年3月,刘先生与中海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淀区枫涟山庄的一套期房。2014年5月,刘先生验收入住该房。当年冬季,刘先生发现房屋朝南的卧室和客厅在冬至前后两个月都没有日照。他与中海公司交涉解决未果,将对方起诉,请求判令中海公司赔偿其采光权损失10万元、房屋贬值费5万元及无日照采暖煤气额外支出5万元。

房屋采光有问题开发商是否担责

法院认为,刘先生房屋的采光问题确是由中海公司开发建设的楼房造成,但中海公司按照经过审批的规划设计进行施工,并不存在过错。此种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虽然中海公司强调已经将设计图纸等贴在公告栏中,但其并未向刘先生说明该房屋采光存在缺陷。刘先生作为非专业人士,无法从图纸中辨识该房屋存在的问题,且刘先生在5月验收房屋,并非冬季,无法在当时发现该问题。而中海公司作为该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在其所售房屋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应当对购房者进行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中海公司一次性补偿刘先生2万元。刘先生索赔房屋贬值费和无日照采暖煤气额外支出,因未举出证据证明数额,法院不予支持。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产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产纠纷法律资讯、新房地产法资讯、房产热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