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业主拖欠物业费
2014年7月份,苏小姐搬进了南宁都市100小区,这个新家虽然是套二手房,但简单的布置后还是充满了温馨。正当苏小姐为自己顺利完成交易而松了口气的时候,物业的一张催费通知让她吃惊不小。通知单显示,前任业主有一项600多元的应交款项没有缴清。其中,有2013年上半年的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电梯使用费、城市垃圾处理费,此外还有不知道是什么时段的电费公摊和水费公摊也没有缴。
拿到这张单子,苏小姐找到物业公司说明自己是新业主,这些费用都是旧账,与自己没有关系。可是,物业公司只认房子不认人,要求苏小姐自己找前业主追账。苏小姐想电话联系前业主,不料得到的答复是“该用户已停机”。
新业主无奈付清所欠费用
苏小姐说,其实她在交易过程中,已经要求前业主缴清过户前的物业费用,前业主也满口答应。对此,苏小姐的一位朋友还特意提醒她要前业主出示缴费发票后才付款,可是,苏小姐还是一时大意,没有看到相关凭据就把住宅的尾款全数转账给了前业主。
由于疏忽,苏小姐白白为他人支付了几百元,她说,二手房交易涉及到钱款的地方马虎不得。
在二手房买卖当中,住宅正式易主之前所产生的物业费用是由前业主来承担。南宁市的苏小姐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已经与前业主达成了相关的协议,可是搬进新居后却收到了催收物业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