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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位业主车子竟然进不去,车库高度过低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586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买车位业主车子竟然进不去

最近老王购买了小区的一个车库,在开发商向交车库时,老王才发现车库进门口高度低,他的越野车无法开进车库。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对车库进门口高度进行约定,这可急坏了老王。

车库高度无约定,怎么办?

如果出现车库进门高度过低的情况,能否要求开发商退车库或者要求开发商为你更换进门较高的车库,关键在于车库进门高度与已批准规划设计方案是否相符。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按照上述规定,与开发商之间没有对车库门的高度进行约定,属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出现此种情况后,首先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按照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对车库进门口高度进行约定,该车库未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应以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开发商交付车库时,购房人应当查验车库进门高度是否与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相符。如果车库进门口高度与批准规划的设计方案相符,开发商则不承担更换责任。如果开发商在出卖车库后擅自变更了规划设计,造成车库门高度减少,影响私家车进出车库,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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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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