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催促函的作用
履约催促函是迟延履约转化为根本违约的重要条件,也是对方违约的重要证据。
只有经过发函(要严格按照格式、流程发函),给予合理期限,客户仍未履行义务,另一方才能解除合同,并不用担法律责任。
二、发履约催促函应当注意的问题
如何发履约催促函,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方已经构成履约延迟
履约催促函的前提就是在对方已经违反合同,超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发出的, 因此一定要注意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的相关顺序,按照合同约定,已经应当由哪方办理手续,哪方未办理该手续。
(二)要给予合理期限来履行
这是履约催促函的一个重要条件,给予的期限一定要在合理范围之内,具体期限应当按照惯例能够操作的为准,否则,该履约催促函即使发出,也不具有法定约束力。同时,应当注意,发函通知对方于收到此函后几日其办理XX手续,这个日期起算应当从对方收到函件后第二日起算,不以发出之日起算,也不以收到当日起算。
(三) 一定要注意发函的方式
履约催促函既然作为认定对方违约的重要证据,一定要形成证据链,让法院能够认可该证据。
1、应当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出,并在快递单的封面“内件品名”一栏注明收到此函后几日内办理什么手续。同时,备注注明:“本人签收”。例如,客户没有办理首期款监管及银行按揭手续,应当注明:收到此函后3日内办理首期款监管及银行按揭申请手续。如果是通知客户主张优先购买权,注明:主张优先购买权通知书(请于收到此函后15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2、保留好快递单,作为证据使用。然后,通过EMS网站上查询对方收到该函件的日期,从第二日起算手续办理期限(网上详情单只能保留6个月,请发出邮件后及时打印)。
3、如果邮件被退回,保留原样,不要拆封,以后可作为诉讼的依据。履约催促函如果是本人签收或者本人拒收,都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如果是对方已经不住在该地址,无人签收呢?这就体现地址确认书的重要性,一旦对方填写了地址确认书,又没书面通知变更该地址,则即使无人签收,该法律责任也由对方承担。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注意要双方填写“地址确认书”,否则履约催促函无法发出,守约方无法解除合同,对守约方极为不利。
以上便是履约催促函的作用,发履约催促函应当注意的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