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要件
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租赁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维修费用如何承担?
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应当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由出租人负责房屋、附属设施、配套家电等的维护与修缮,并且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此外,还可以约定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以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 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