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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的用途是什么,查审五证时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868人  作者:厦门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五证的用途是什么?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能转让的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通过国家征用等方式变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取得房产证。房屋才能正常转让、抵押、出租等。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得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往往由于缺乏资金等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两证”属于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属于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房证)。

(3)《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均属于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4)《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销售或预售的凭证。没有此证,房屋不能销售或预售。购房人应将“五证”结合起来查看,才能确保万无一失。“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两证”表明购房人所购商品房属于合法交易。

二、查审五证时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在审查“五证”时,购房人应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你所购买的房屋。目前有些开发商领取的是临时土地使用证,此证意味着开发商尚未交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在其领取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仅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栋,甚至仅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因此,购房人应着重审查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或销售的范围之内。许可证上售房单位与购房者签订合同的销售方名称是否一致。应查验“五证”原件,以防开发商利用复印件欺骗购房人。

厦门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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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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