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哈尔滨房产律师  >  房产案例  >  丈夫瞒妻为他人购房 妻子起诉返还房屋获支持

丈夫瞒妻为他人购房 妻子起诉返还房屋获支持

此文章帮助了330人  作者:姜世明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丈夫瞒妻为他人购房 妻子起诉返还房屋获支持

陈正刚和胡美芳为大学同学,在校期间确立了恋爱关系,二人大学毕业4年后登记结婚,并于婚后次年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胡美芳在女儿出生以后便辞去原来的工作在家当起了全职太太,主要负责照顾女儿和丈夫的日常生活,陈正刚则辞去原来的工作成立了一家自己的软件公司。陈的公司逐渐发展成规模,使得他在几年间积攒下了丰厚的财产,与此同时他也积极开发新产品、新业务。2010年,陈正刚在一次公司新产品的推介会上认识了广告公司的经理李婷,随后与其保持婚外情关系。2013年,陈正刚出资400万元购买了两套住宅,随后将这两套房屋赠与李婷所有。2014年胡美芳在收拾丈夫衣物时偶然发现了两张购房发票,遂质问陈正刚,陈正刚不得已说出实情,并向妻子承认错误,此时的胡美芳才得知自己的丈夫出资购买房屋并已赠与他人的事实。胡美芳认为丈夫陈正刚购买的两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正刚没有权利独自处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陈正刚和李婷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李婷返还房屋给陈正刚和胡美芳夫妇。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胡美芳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经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可推知,陈正刚与李婷的赠与合同为无效合同,胡美芳有权追回该房产。综上,法院做出判决,判定陈正刚对李婷的房产赠与合同无效,判令李婷退还房子给陈正刚、胡美芳夫妇。

律师说法:关于房产的归属权

既然陈正刚和胡美芳没有约定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财产则皆为夫妻共同共有。所以陈正刚全额出资购买的两套房产在赠与给李婷之前亦属于陈、胡夫妇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的决定,夫妻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另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既然陈正刚购买的这两套房屋并不是为了夫妻日常生活,那么陈正刚在没有取得妻子胡美芳同意(也不可能取得胡美芳同意)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没有处分权的,其擅自将房产赠与李婷的行为实为无权处分行为。

明确了陈正刚赠与李婷房产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那么还需要进一步审核受让方是否符合条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房产。我国关于善意取得的制度规定在《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中,该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可以看出,受让人李婷并不符合上述条文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善意的第三人,因此并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房产。

以上就是关于丈夫瞒妻为他人购房,妻子起诉返还房屋获支持的介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哈尔滨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哈尔滨房产律师推荐

魏国鹏律师
魏国鹏律师北京知名房产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魏国鹏律师代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房产相关咨询

哈尔滨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哈尔滨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各种房地产案例、专业房产律师案例、新房产法案例、房产纠纷案例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