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产案例  >  中介违规承诺办理购房资质 合同解除后被判退还费用

中介违规承诺办理购房资质 合同解除后被判退还费用

此文章帮助了314人  作者:杭州房产律师姜世明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中介违规承诺办理购房资质 合同解除后被判退还费用

中介公司两位工作人员为促成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之间的交易,违规向买方彭某承诺为其办理购房资质。后彭某未能取得购房资格,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相应费用。一审法院判决中介公司退还居间服务费用和办理购房资格的费用,中介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该院近日二审维持原判。彭某与曾某在某中介公司的居间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彭某购买曾某所有的房屋。当日,曾某、彭某还与该中介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彭某向曾某支付定金,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因彭某不具备购房资格,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詹某、王某承诺彭某支付一笔额外费用就能替其办理购房资格及贷款事宜。后中介公司未能成功办理彭某的购房资格,即与彭某协商退还购房资格代办费事宜。彭某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屋交易声明上签字,特别备注此声明仅限于要回赵某所办房屋代办费1万元。彭某签字后收到了退回的1万元。

法院判决:判决退还费用

法院认为,曾某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一事上并无过错。曾某在彭某违约时可依合同约定择一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现曾某明确适用定金条款,有权没收彭某给付的定金。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居间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应予解除。中介公司作为专业机构,了解现行限购政策,仍促成彭某与曾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取居间费用,且在收取费用后为彭某违规办理购房资质未果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判令中介公司退还收取的居间服务费用及办理购房资格的费用。

律师说法:关于本案的法律分析

因彭某不具备购房资格,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及居间服务合同应当予以解除。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詹某、王某作为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司客户彭某和曾某的居间事宜,在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出现障碍时,承诺为彭某办理购房资质并实际收取相应费用,彭某有理由视为詹某、王某在行使职务,中介公司应对此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从事房地产交易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在明知彭某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促成彭某与曾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工作人员违规承诺为彭某办理购房资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勤勉尽责的居间义务,一审法院判令中介公司退还彭某居间服务费用正确。

以上就是关于中介违规承诺办理购房资质 合同解除后被判退还费用的介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产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各种房地产案例、专业房产律师案例、新房产法案例、房产纠纷案例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