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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房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1561人  作者:上海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房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在商品房建筑施工工程中,不法商家、建筑商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或者由没有建筑施工项目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筑,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部分商品房质量低劣。商品房的质量影响到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有差错,后果将不堪设想。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购房者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如果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后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开发商应当承担退房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上述两项规定,如果该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不过,购房者首先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确定是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要求开发商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如果该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该商品房是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比如空气质量不合格对身体存在不利影响,或者隔音效果不达标造成购房者无法居住,开发商应该退房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如果问题不影响正常居住即便问题严重购房者也只能要求开发商负责进行维修,而无权要求退房。当然,因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而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责赔偿损失。

(三)开发商应该对商品房的普通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单位。

依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保修期是从房产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房产商可以延长上述保修期。

以上就是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在收房时对房屋的质量进行仔细的检查,例如:检查房屋有无裂缝;检查房屋有无倾斜;检查房屋有无渗漏;检查墙面有无石灰“爆点”;检查卫生间的排水情况等等。此外“因用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如果出现房屋质量纠纷存在不利于购房者的合同约定,那么建议购房者咨询律师寻找补救办法,如果问题严重而合同确实有利于开发商,还可以去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利用尽可能多的合法途径进行维权,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被不法开发商侵害。

上海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实践中,购房人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须通过鉴定。但是鉴定费用过高,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并不多见。此时购房人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依法赔偿损失,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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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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