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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材料有哪些,房产买卖流程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606人  作者:泰安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产买卖材料有哪些?

(一)私有房地产买卖

1、出让方: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共有房屋应交共有人同意转让声明书;

(4)出租房屋应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书;

(5)夫妻共有的应提交配偶同意书。

2、受让方: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房地产赠与必须提交公证文书。

(二)商品房过户

(1)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

(2)商品房购销合同(规范)原件;

(3)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及平面图(复印件);

(4)商品房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

(5)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表;

(6)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7)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分户证)。

(三)单位房地产买卖

(1)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文书;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书,原国有资产部份应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4)单位受让私有房地产,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证明书;

(5)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房产买卖流程是什么?

房产买卖流程是

1.受理收件

2.查勘

3.审批

4.缮证

5.收费

6.领证

泰安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在我国认可的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被很多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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