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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095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那些条款?

签订预售合同前买方必须查验卖方是否获得销售许可证,否则卖方无权进行房屋预售,这样的房屋最好不要购买,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在确信卖方的房屋销售行为合法后,买方应当和卖方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其中必须包括:

(一)房屋的名称、坐落位置和编号。

(二)房屋价格,因为价格是以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所以实测建筑面积的超出或小于暂测建筑面积部分是否需要重新结算。

(三)房屋面积和面积误差的处理。其中必须注明是否是建筑面积,是否包括共用分摊面积。还有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大于或小于一定比例时,买方拥有退房的权利。

(四)付款方式,双方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表和每期付款数额;

(五)装修标准,双方还应约定房屋的装修和建材标准,以便在交付房屋时有所参照。

()交房时间,开发商必须于某个具体时间前交付房屋,否则应付违约责任,逾期超过多少天,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以上都是预售合同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款,买卖双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添加其他内容。

二、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如签定的合同是当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只须审定填上去的细节是否规范、正确;若非规范文本,则应格外留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必须载明土地有偿取得的合法证件文号、依法进行预售的合法证件文号以及相关内容,以保证合同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其次,按平等的原则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由于房产商品的特殊性,合同中应尽量对面积、质量、付款、交房日期等违约处罚做出明确规定。

最后,要说明对未尽事项、额外的要求在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另附补充协议。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以及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什么的问题。购房者应当认识到,一些开发企业之所以使用自制文本,最根本的原因是其没有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权,随之办理不了是也没办到预售房许可证。和这样的企业签约,合法权益自然就难以得到保障。所以,尽量向“五证”齐全的开发商购买房屋,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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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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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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