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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可抗力,出现不可抗力开发商就能免责吗

此文章帮助了539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

在商品房买卖中,不可抗力意思就是如果出现了开发商不能控制的情形,就可以免除其赔偿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3条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应同时具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如地震、水灾等。

不可抗力发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自然原因,如洪水、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灾害事故;

(二)政府行为,如政府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其中,和大家密切相关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例如最近新出的房产限购令等。此时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

(三)社会环境原因,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二、出现不可抗力开发商就能免责吗?

即使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一定能免责吗? 答案是否定的,免责还需要一些特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由此可见,“不可抗力”的免责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证明的确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二)履行了保护义务。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履行了“及时通知对方”和“采取补救措施”的程序和义务。

只有这样,不可抗力及其免责才能认定。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而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开发商依然不能获得免责。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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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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