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吗?卖掉房屋需要通知承租人吗?
出租人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虽然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出去,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的,他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
出租人卖掉房屋需要通知承租人。在卖出房屋之前,出租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通知承租人,因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权优先购买承租的房屋。
2、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定,通常是一个月。
3、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
租赁期满双方未签新的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如果承租人继续住在租赁房屋里,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此后的租赁期间为不定期,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4、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九十四、二百三十二、二百三十三条。
5、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了无照经营者,会产生什么后果?
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进行的经营活动是属于无照经营,仍然将房屋租给他们的,就会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参考法条: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
6、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用于居住有何不同?
两者的管理体制不同。用于生产经营的出租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租金等条款有更多协商的自由,而住宅用房则需遵循政府有关的租赁政策。出租房用于生产经营的特征:
①租金标准不同:双方可以自行商定租金,而不受住房租赁指导价格的约束。
②修缮责任不同:对于房屋的自然损坏,可以在合同中规定由谁负责维修,而不一定由出租人负责维修。
7、出租人把出租房抵押出去,原租房合同有效吗?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参考法条:《担保法》第四十八条。
8、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还有效吗?
有效。在本情景中,虽然承租人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租赁的房屋,但是因为承租人是与家人一起居住的,所以,承租人死亡后,其他一起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9、承租人死亡后,未和他一起居住的家人可以搬入出租房屋吗?
承租人死亡,如果该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原租赁合同就失效了。在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未在一起居住的家人无权擅自搬入出租房屋。
10、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出租人的家人可以收回房屋吗?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
以上就是对“关于房屋租赁问题”“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所做的介绍。俗话说,防患于未然,大家如果能提前了解一些关于房屋租赁问题的基本常识,可以避免在租房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毕竟租房本身更多地涉及到的是法律问题,所以只有在律师的帮助和参与下,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