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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测算标准,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879人  作者:伊犁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面积测算标准

为保证全国房屋面积测算标准的统一,同时顾及全国各地对房地产面积测算传统方法的连续性,1987 年国家测绘局颁布了《地籍测量规范》,1991 年颁布了《房产测量规范》(行业标准),2000 年,国家颁布了《房产测量规范》国家标准,对面积测算提出了基本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要求和规定,原则上保证了全国房地产面积测算的统一。

测量前应对所测量的案件进行查阅,了解资料是否齐全,了解本案是属整幢出图,或是分层分单元分户出图,认真查阅报建图、施工图、竣工图等;若有原证,应将原证的图形、尺寸等资料记录在查丈手簿上,丈量时,实地与原证尺寸比较,及时发现错误。测量前应对测量工具进行检验,以保证测量精度。

二、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伊犁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实践中,当房屋的购买者在怀疑其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有水分时,自己测算的结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然后在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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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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