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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类产权变更行为需要公证,公证程序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714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几类产权变更行为需要公证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几类产权变更行为必须要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得到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二、公证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公证程序如下:

1、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

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2、出具公证文书。

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机关(公证处)盖章、出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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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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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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