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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的手续,个人出租房屋需缴纳的税费

此文章帮助了1384人  作者:成都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个人出租房屋的手续

近年来,个人出租房屋的行为越来越普遍,那么,按照规定出租人应办理哪些手续?首先,出租人应拥有房屋的产权和租赁证。如果是公房,承租人必须经过产权人(单位、房管所等)的同意,方可出租。否则视为“公房私租”,这也是北京市近来清理整顿租赁市场的重点。

其次个人出租房屋的有关手续:出租人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房产共有权证、身份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租赁备案,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持《房屋租赁许可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及出租房屋标牌。承租人如是外埠人员尚须到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办理“进京暂住证”。

二、个人出租房屋需缴纳的税费

(一)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两税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规定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

(三)营业税。

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征。

(四)城市建设维护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围内,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按营业税的税额的7%计征。纳税人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按营业税的5%计征,其余地区税率为1%。

(五)教育费附加。

按营业税税额的3%计征。

(六)印花税。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贴花。

(七)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成都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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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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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资深专业房产纠纷律师,擅长解决各类房产纠纷,对房产法律领域有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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