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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按揭的程序,预售商品房按揭购房的风险

此文章帮助了629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预售商品房按揭的程序

1、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2、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3、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开发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4、办理抵押登记。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5、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6、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二、预售商品房按揭购房的风险

按揭制度对银行、开发商、购房者三方都有风险,对购房者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1、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购房人贷款后,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

2、开发商首次涉足房地产,缺乏经验,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导致楼盘烂尾,无限期拖延交房;

3、开发商开发程序违法,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4、开发商在建筑工程中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

5、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

6、开发商将土地或房产抵押,购房者事先无法知道,知道后也无法控制,一旦解除不了抵押,或抵押物被执行、拍卖,购房者都无法实现其对房屋的各种权利;

7、银行违约,不能按期放贷,导致买方与卖方的合同违约,双方解除合同。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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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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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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