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共有人是什么?
在为您介绍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名之前,在这里先简单为您介绍一下什么是房产共有人,以便您做出判断。在《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
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二、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名?
(一)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的程序,如下:
1、登记权利人由一人申请登记为两人,权属发生变化,应当申请转移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夫妻财产约定书(或买卖合同、赠与公证书等)。
3、费用:登记费、手续费、工本费(共有多发一证);是否征税由税务部门决定。
(二)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
转让当事人(自然人)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字。委托人应对授权人依规定办理的有关房屋所有权事宜承担民事责任。到当地的区或者市公证处办理一份委托公证300元左右。公证处会提供给你们格式文本,你在文本上选择委托事项、委托有效期限就可以了。委托人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只要你本人带这两样东西去就可以的。
以上便是关于如何在房产证加名需要注意的小细节,以及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一些规定。相信您看完本文后,对这些内容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想在房产证上加名,不想太麻烦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帮忙,这样既省时又省力,他们会帮您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