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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材料,出租房屋如何办理登记备案

此文章帮助了654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三)初始、转租、承租人变更登记备案的需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四)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已完工交付使用,但还未销售的商品房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开发商的书面保证(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应负法律责任);

(六)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的,应提供单位法人(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下属企业或他人代为出租管理的,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出租管理的委托书,受托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七)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委托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受托人愿意负法律责任);

(八)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没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时,来办理登记手续的共有当事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时,愿负法律责任);

(九)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应提交书面通知承租人复印件或出租人的书面保证;

(十)转租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二、出租房屋如何办理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房屋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这是租赁当事人双方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及维护自我合法权利的有效措施。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将赋予承租人各项合法的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拆迁补偿权及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租赁期限内房屋产权人要转让、抵押房屋时承租人可以按照原合同条款继续租住)。

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终止手续。

房屋租赁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机构:

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提交资料:

1、《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

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

(三)登记备案:

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表》和《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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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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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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