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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的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优缺点

此文章帮助了83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销售的计价方式

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有三种:按套(单元)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

种计价方式各有各的优点,但不存在完美的计价方式,它们各自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实际中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二、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优缺点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优点则是能保证商品房销售面积的完整性,可是在这种计价方式中,虽然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即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固定的,但二者的比例却是可变的,如果开发商在保持房屋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通过虚增共有建筑面积来减少套内建筑面积,买房人就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了。在目前的立法状况下,不同的计价方式会对商品房面积差异处理的结果产生不同的直接影响。多种计价方式并行虽然丰富了买房人自主选择权,但也使房屋面积差异纠纷的处理变得日益复杂。

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由于各地房地产管理政策不同,上述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并非全部均可选择适用。比如: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预售商品住宅的,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根据北京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独立的别墅和整栋楼房预售,计价方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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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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