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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哪些情形下不能申请廉租房

此文章帮助了1597人  作者:厦门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申请廉租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廉租房保障制度从2001年开始实施,共分三种保障形式:一是租金补贴,政府对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发放补贴,由这些家庭到市场租赁住房;二是实物配租,政府通过新建住房或者收购腾空旧房,向这些居民出租;三是实行租金减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执行以下申请条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2007年为610元)。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三)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含)以上。

二、哪些情形下不能申请廉租房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不能申请廉租房: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厦门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廉租房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类房屋没有固定的使用期限,也不能买卖,因为它属政府所有,承租人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如果承租人将所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出售或改变用途的,则要退回廉租住房。逾期未退回的,按合同约定,将以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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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上市有限制:购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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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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