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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什么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42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什么材料

1、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出售方应提供什么材料?

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房产买卖合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2、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购买方应提供什么材料?

应携带房产买卖合同,填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3)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4)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等。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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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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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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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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