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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权能否转让,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

此文章帮助了82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公房承租权能否转让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房承租权进入市场流转的法律障碍在部分城市得到解决。《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暂行办法》明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征得公有住房所有权单位同意后,有权将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并且规定,公有住房所有权单位无正当理由,应同意公有住房承租人转让承租权的请求。2002年12月1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关于开展直管公房使用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指出了公有住房使用权可以作为独立财产进行转让,并要求“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各种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1999年4月19日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也指出:“允许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因此,在我国部分城市公房承租权可以转让。

二、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

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主要看公房承租权是否符合遗产范围。《继承法》第三条及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意见第3条没有明确规定公房属于遗产范围,同时公房的承租权利也没有明确规定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虽然笔者对于公房承租权的性质认同具有了一定物权的属性,但鉴于法律没有明确公房承租权可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权利得以继承,因此在解决纠纷具体适用法律时还是缺乏明确的依据,公房承租权不能直接适用《继承法》规定。

公房承租权继承与公房承租权人变更是两个法律概念,虽然公房承租权没有明确的依据可以被继承,但承租权人死后部分继承人是可以变更成为新的承租权人的。按《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继续承租。从该条规定中也可以看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租该公房:一是户口在该公房内;二是与死亡的承租人同居住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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