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过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什么是二手房过户具体的程序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
二、购买二手房的陷阱有哪些
目前正规的房屋中介服务虽已形成一定规模,但行业本身也暴露出专业人员素质不高、资质条件不完备、缺乏诚信占压委托人房款等诸多问题。投诉较集中的另一个热点是房屋“黑租赁”问题。为了让您避免在购买二手房或租房时上当受骗,工商部门提醒您当心五大陷阱。
1、相互抄袭或编造子虚乌有的房源信息。据业内人士透露:“房源对于中介来说,就如同商场里的商品,只有货架上琳琅满目,卖场里才能顾客盈门。有些中介根本就没有多少房源,为装点门面、招揽生意,普遍采取相互抄袭和编造房源信息的手法欺骗消费者”。
2、专找外地学生和打工者进行欺诈。许多家在外地的学生和务工人员因价格和手续等原因,不愿去正规的中介机构而常常找一些小门脸的“黑租赁”寻求租房。今年8月,一位来自安徽的农民到某“租赁公司”租房,在交了200元看房押金后几次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住房,按照当初的协议该公司应退还押金。在办理退款手续时,“业务人员”趁机要走服务协议和押金收据,称:“会计不在等改日再来取钱。”第二天这位“业务员”没再露面,其他人都说没见过租房人的合同和收据,也不认识那个“业务员”。因失去了凭证而无法证实自己被骗,有关部门接诉后调解无果,这位农民最后吃了哑巴亏。
3、打着“中介免谈”幌子,干着“黑中介”勾当。武先生闲置一套两居室住房打算出租,他在报纸的求租广告上选择了一位急于租房且又“中介免谈” 的某校“大学生”。经电话联系,“大学生”将武先生的有关信息盘问一清后说要考虑一下再给回信。没想到此后,武先生家从此每天有上百个租房电话不分昼夜地打入。原来,那个假冒大学生的“黑中介”是把武先生的房源信息套走后又卖给他人。
4、先雇“房托”租房,再冒充房东转租。本市某高校两名外地学生通过某“房屋信息公司”租房,交了300元服务费后被领去看房,并与“房主”商定:“月租金600元,为防止室内的家用电器、家具物品丢失或损坏,还需交纳2000元押金,待租房期满之后退还。”两名学生交钱入住还不到半个月,又有另一个人上门收取租金,竟是真房东。原来,第一个房主是该公司的“房托”,他们先以每月400元的费用将房租下,再假冒房东加价转租,连同手续费和房租差价再加上押金,两位学生一次就被骗走了2500元。
5、经常变换经营地点,让受骗者无处可寻。眼下的“黑中介”行骗的范围不仅仅是房屋租赁和买卖,甚至包括职介、婚介、出国留学、旅游和各种保险等。某消费者于2004年8月29日通过南开区的某“房屋信息公司”购买一间二手房,在协议中签订:“该公司只负责代委托人收取全额房款和产权过户费共计 90341元,另外再加收3%的手续费”。购房者向“公司”交齐了购房款、过户费和2700元中介服务费后拿到了房契。之后,他从原房主那得知,该“公司”在原房主要价的基础上又多加了2216元,为此向有关部门投诉。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属无照经营,当其得知已被投诉后便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