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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何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568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基本概念

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约”请求。即在订立购房合同前,当事人约定将来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因此,“认购书”在购房合同尚未签订前属于预约合同。

(二)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一般即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住所等。

2、标的

由于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往往是开发商所要求的,消费者或是缺乏经验或是迫于无奈才与之订立该合同,合同的文本又往往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因此,在订立商品房认购书时,消费者一定要清醒认识、小心谨慎。

3、合同履行期限

商品房认购书的标的是合同双方就特定的房屋在特定的时间进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无论是特定的房屋还是特定的时间,这个特定都是由双方约定加以确定的。因此,约定特定的合同履行期限非常有必要。

4、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与其他责任一样都是因不履行应尽义务而承担的不利后果。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货币。

二、商品房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何区别?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本约合同,它们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为您具体分析:

(一)订约时间不同,预约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

(二)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三)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直接具备履行内容。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何区别”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总的来说,认购书一般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常常被设置很多的陷阱。购房者签订这样有缺陷的认购书,一旦在日后签订购房合同时出现各式纠纷,开发商往往以购房者违约在先为由,拒绝支付相关赔偿,使消费者蒙受损失。所以建议买房者对于商品认购书一定要警惕,如果对此缺乏相关的了解,最好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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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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