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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的流程是什么,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有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9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地产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转让的主要程序: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有什么

买房的朋友最担心的是买到禁止转让的房子。如果不慎买到这样的房子,轻则让您费心费神费时间,重则上当受骗,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提醒买房的朋友:买房前一定要详细考察!那么,哪些房地产是不能买卖的呢?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合法请求人的申请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裁定、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在权利受到限制期间,房地产权利人不得转让该项房地产。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根据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决定收回出让或划拨给他人的土地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国家的决定,在国家依法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之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再行转让土地使用权。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所共同拥有。共有房地产权利的行使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不能因部分权利人的请求而转让。

4、权属有争议的。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是指有关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致使该项房地产权属难以确定。转让该类房地产,可能影响交易的合法性,因此,在权属争议解决之前,该项房地产不能转让。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产权登记是国家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属的法定手续,未履行该项法律手续,房地产权利人的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也不能转让该项房地产。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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