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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一房二卖哪个合同有效,如何解决一房二卖的纠纷

此文章帮助了41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二手房一房二卖哪个合同有效

所谓“一房二卖”实际上是指同一套房屋的所有权人先后与不同的房屋买受人签订标的物相同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存在于商品房预售阶段,而且有可能存在于现房的交易阶段。

经过对“一房二卖”现象的剖析,我们认为,解决纠纷的关键有两点:“一房二卖”的合同效力问题以及房屋转移登记的效力问题。具体哪个合同是有效的,应按下列方法判断:

1、根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规定,出卖方与受买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条件的。所以合同并不是需登记才生效,这是我国合同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根据债权无排他性原理,法律仅规定“一物一权”,而未规定“一债一权”,债权是可以重复设定的,不具有对世效力。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有利于平衡当事人利益。

4、有利于对“一房二卖”行为给予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制裁,以保护交易的稳定性,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否则,如合同因未登记而无效的话,合同就变成没有约束力的一纸空文,卖方就可以为追究高额利润,不断与别人签订同一物权的合同,造成市场混乱。所以要禁止或减少这种行为的话,法律必须恰当地保护合同守约者的利益,从而达到惩治不良行为的目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是相区分的,不能混为一谈。“一房二卖”的卖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由于物权的对世效力(即排他性),如其中一个买受人已办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另一个受买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已成为不可能,也就是讲只能主张债权而无权主张物权。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理的要求。

二、如何解决一房二卖的纠纷

1、协商解决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议解决纠纷。买方与卖方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对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此达成一个纠纷解决协议。此种解决方式对买卖双方来讲都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因为既省时又省力还省钱。但此方式是建立在双方都相互让步的基础之上的,为求达到相互的共赢,就必须有取舍,如果某一方过于坚持自身的利益,就很难协商成功。

2、调解解决

这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方(一般是中介公司)主持下,买方与卖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此种方式也是较好的纠纷解决方案,但在纠纷方案的商定中,要求中介公司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并且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对第三方均无利害冲突才能成立。一旦存在利害冲突,中立的天平就会倾斜,那么协商出来的处理方案也很难让买卖双方满意,从而达不到解决纠纷的效果。

3、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做出裁决以解决纠纷。仲裁解决是终局的,裁决结果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并依照裁决结果执行,不存在当事人不服上诉的问题。仲裁简单、灵活、快速、费用低廉,但是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是要买卖双方共同同意交由同一仲裁机构裁决,如有一方不同意,将不能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

4、诉讼解决

诉讼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做

出判决以解决纠纷。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就双方之间的纠纷做出解决。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当事人如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此种方式是最权威的解决方式,但是判决时间长,且费用较高。

以上四种方式都是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处理方式,在具体的案例中由于诸多原因的制约,作为纠纷的当事人要慎重选择,何种方式是快捷、便利、公平、省财省力且又便于解决纠纷的,就选用何种方式。

在二手房买卖中很多房主为了得到更丰厚的利益,宁愿损失自己的信用而进行一房二卖,这简直堪比拍卖了,价高者得。但这一房二卖毕竟不同于拍卖,两个买卖合同到底哪个是有效的,哪个是无效的,遭遇了一房二卖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专业的律师会告诉您答案,也会帮您维权。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在我国认可的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被很多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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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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