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从网上看到个人出售二手房的消息就与卖家见面,最后我们达成协议,我支付40万购买他位于郊区的二手房一套,三天后签订了合同,我交了5万定金,约定一个月的时间我付完全款办理过户,结果过了几天卖家告诉我他的房子48万卖给了别人也办完过户了,要把定金和利息赔给我,我说要么你卖我房子要么赔偿我8万,他说合同没有写,请问我能告他违约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二手房一房两卖的问题。
首先可以回答您,卖家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卖家违约最为普遍的情况就是卖家与买家签订合同后又以高价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办理了过户,也就是说第三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清幽房屋所有权的物权。
而前一个买家只能主张卖家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不能主张购房合同继续履行。
根据您的问题,您不能要求卖家把房子卖给您,因为房子已经属于第三人了。
但是卖家应该对您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双倍返还您的定金。
即便合同中没有约定,法律规定出卖人违约的,须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受人。
您可以要求卖家双倍发还您定金10万,当然这是起诉到法院的结果。
您也可以与卖家协商赔偿数额。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