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去年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今年年底交房,最近开发商让我们先交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说这样才能交房,让我们按照每平米3%交。请问我们现在应不应该交?应该交多少?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房屋维修基金的问题。
首先回答您,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在收房时才需要缴纳,开发商可能会提前收,但购房者有权在收房时缴纳,开发商无权以缴纳维修基金作为交房的条件。
因为收费时间国家法律是没有明确要求什么时候支付的,理论上多是交房后才需要交付的,缴纳时间原则上对您没有什么影响。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呢?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两部分。
至于缴纳多少每个城市的标准也不同,像北京通常是总房价的2%,您可以在您所属城市了解下维修基金的标准。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另外提醒购房者,房屋维修基金最好缴纳,一旦房子过了保修期出现问题很难让开发商承担责任,没有保修基金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而且房屋维修基金是政府征收的,开发商只是代收,因此购房者不必担心开发商会挪用,在收房时可以放心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