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购房合同上写的套内面积90平,公摊面积30平。交房时,开发商说公摊面积增加到32平,让我补缴五千多购房款。请问我应该补缴吗?还是应该由开发商负责?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公摊面积的问题。
您需不需要补缴购房款要看购房合同中有没有关于公摊面积增加如何处理的约定,如果有的话,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所以针对您的问题,增加的部分没有超过3%,所以您需要补缴购房款。
只有超出3%的部分才能由开发商承担。
在这里还要提醒您,为了避免在公摊面积增加时补交房款,购房者应当仔细拟定购房合同。
必要时,最好能够联系律师,他们会帮助您起草和审查购房合同,把可能出现的纠纷事先约定好,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