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你帮忙回答个问题,就是我住在农村,但是前几天村里说政府要办一个工程,我的房子需要拆迁,但是并没有告诉我,我可以去哪里,并得到什么照顾。什么都没有,我该怎么办,政府是否必须得安置我?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怎么办或者如何安置的问题。
事实上,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
但是具体到标准等方面,主要有以下细节要注意: 1、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2. 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3. 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4.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5.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以上标准,您应着力与拆迁人达成协议,并在协议的基础上要求补偿。
当然,如果需要的话,您可以请律师帮助。
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